
1993年的夏天,梧桐树上蝉鸣如织。
我叫李俊,二十六岁,在一家不大的出版社做编辑。那个年代,改革开放的春风吹了十几年,但单位里的人际关系依然带着七八十年代的朴实与矜持。我每天骑着二八大杠自行车上下班,穿过梧桐树荫覆盖的街道,路过那些新开的录像厅和台球室,看着街头开始出现的彩色广告牌,觉得这个时代正在悄悄地发生着什么变化。
出版社在三层的老式办公楼里,木质地板踩上去会发出吱呀的声响。我的办公桌靠窗,能看见楼下的自行车棚和那棵巨大的梧桐树。刘小燕的桌子在我斜对面,她是我们编辑部新来的校对,二十二岁,梳着那时流行的马尾辫,眼睛大而明亮,笑起来会有两个浅浅的酒窝。
“李俊,帮我看下这段文字好吗?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。”刘小燕拿着稿子走过来,身上有淡淡的栀子花香。
我接过稿子,是部爱情小说的校对稿。那是个手写稿转印的复印件,字迹有些模糊。我仔细看了看她指出的段落,是一段男女主角在雨中的对话。
“这里,‘我愿化作你伞上的雨滴’,‘化作’后面应该用逗号,不是句号。”我指着那个标点说。
“哦,对!”她恍然大悟,然后不好意思地笑了,“我怎么就没看出来呢。”
展开剩余94%“校对就是这样,越是简单的越容易出错。”我也笑了,“你才来两个月,已经做得很好了。”
刘小燕的脸微微红了红,拿起稿子回到自己座位上。我注意到她今天穿了件浅蓝色的连衣裙,裙摆到膝盖,配上白色凉鞋,朴素而清新。办公室里几个老编辑偷偷交换了眼神,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——刘小燕对我有好感,这几乎成了编辑部公开的秘密。
但我一直不敢确定。我来自县城,家里条件一般,靠着勤奋和一点运气才考上大学,分配到这家出版社。刘小燕虽然是普通家庭出身,但在北京土生土长,又是那么漂亮明媚的女孩,我总觉得我们之间隔着什么。
周五下午,主编宣布周末加班赶一批急稿,办公室里一片哀嚎。
“小燕,你明天有时间吗?”下班时,我鼓起勇气问她。
“明天?本来要和闺蜜去看电影的,怎么了?”
“我手头这部稿子需要人帮忙校对,主编催得急。”我有些不好意思,“你要是有安排就算了。”
“没事,电影可以改天看。”她爽快地答应了,“明天几点?”
“上午九点,行吗?”
“好呀。”她笑着点头,马尾辫轻轻摆动。
第二天,刘小燕准时出现在办公室。夏日阳光透过百叶窗,在她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我们埋头工作,偶尔交流几句。她的手很巧,用红笔在校样上做标记,字迹娟秀工整。
中午,我从食堂打了两个饭盒上来。
“今天食堂有红烧肉,我记得你说过喜欢。”我把其中一盒推到她面前。
刘小燕的眼睛亮了起来: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红烧肉?”
“上次聚餐时你说的。”我其实记得她说的每一件小事。
我们边吃边聊,从工作聊到喜欢的书,从最近的电视剧聊到街角新开的那家音像店。我发现她不仅外表甜美,内心也很丰富,读过不少书,对很多事都有自己的见解。
“李俊,你觉得爱情是什么?”她突然问。
我愣了一下,想了想说:“大概是两个灵魂的相互看见吧。就像校对,从一堆错漏中找到彼此的正确。”
她被我的比喻逗笑了:“那你这算是职业病吗?”
“可能是吧。”我也笑了。
那天工作到下午四点才完成。收拾东西时,刘小燕说:“谢谢你请我吃饭,下次我请你。”
“不用这么客气。”
“要的。”她很坚持,“下周末你有空吗?陪我去西单买点东西吧,我想买套新睡衣,原来的旧了。”
我的心跳突然加快了。陪女同事买睡衣,这在我们那个年代,算是相当亲密的邀请了。
“好啊。”我听见自己说。
那个星期,时间过得特别慢。我数着日子,每天上班看到刘小燕,都会不自觉地多看几眼。她似乎也有所察觉,每次目光相遇,她都会先移开视线,耳朵微微发红。
周六终于到了。北京夏天的早晨已经有些炎热,我换了件干净的白色短袖衬衫,骑着自行车来到约定的地点。刘小燕已经在那里等着,穿了件鹅黄色的短袖和白色长裙,撑着一把碎花阳伞。
“等很久了吗?”我停好车。
“没有,我也刚到。”她笑着说,“我们坐公交去吧,西单有点远。”
90年代初的北京公交总是很拥挤,我们好不容易挤上去,站在车厢中部。车开动时,她没站稳,我下意识地扶住了她的胳膊。
“谢谢。”她的脸红了。
“抓紧这里。”我指着扶手杆。
一路上,我们随着公交车摇晃,偶尔因为急刹车而靠得很近。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香味,是那种老式洗发水的清香,却格外好闻。
西单商场人头攒动,那个年代,这里算是北京最繁华的购物区之一。我们逛了几家百货店,刘小燕仔细挑选着睡衣。
“这套怎么样?”她拿起一套浅粉色带小碎花的睡衣问我。
“挺好的。”我其实不太懂这些,只觉得她穿什么都好看。
最后她选了一套天蓝色的棉质睡衣,上面有白色的云朵图案。“夏天穿这个应该很凉快。”她满意地说。
付款时,售货员看了我们一眼,笑着对刘小燕说:“你男朋友真有耐心,陪你来买睡衣。”
我们俩都愣住了,刘小燕的脸一下子红透了,我也觉得耳朵发烫。她没有纠正售货员的说法,只是匆匆付了钱。
走出商店,气氛有些微妙。为了打破尴尬,我提议:“要不要去吃个午饭?听说这边有家面馆不错。”
“好啊。”她小声说。
面馆里,我们相对而坐。等面上来时,刘小燕突然抬起头,看着我,像是鼓足了勇气:“李俊,晚上...晚上来我家一趟好吗?”
我愣住了。
她的脸更红了,急忙解释:“我是想...想谢谢你今天陪我逛街。我...我会做饭,可以做点好吃的。”
“不用这么麻烦的。”我说。
“不麻烦,真的。”她坚持道,“我爸妈今天回我姥姥家了,就我一个人。”
我的心跳得更快了。那个年代,未婚男女单独相处,尤其是晚上去女孩家里,是件需要勇气的事。
“好。”我终于点了点头。
刘小燕的眼睛亮了起来:“那就这么说定了。我家地址是...”
整个下午我都心神不宁。送她回家后,我骑着自行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了好几圈。去还是不去?我既期待又紧张。最后,我在一家副食店停下,买了一瓶北冰洋汽水和一包桃酥——那个年代登门拜访常带的礼物。
晚上七点,我准时敲响了刘小燕家的门。她住在胡同里的一个四合院,她家是其中两间房。门开了,刘小燕换上了那套新买的天蓝色睡衣,外面罩了件薄外套,头发松松地扎在脑后。
“快进来。”她侧身让我进屋。
房间不大,但收拾得很整洁。靠窗是一张书桌,上面摆着几本书和一个台灯。墙上贴着几张明星海报,有林志颖和小虎队。屋子中间摆着一张折叠桌,已经铺好了格子桌布。
“你先坐,菜马上就好。”她说着进了旁边的厨房。
我放下手里的东西,环顾四周。书桌上有本摊开的笔记本,我无意中瞥见上面写着一行字:“今天和李俊一起去西单,他很有耐心...”
我赶紧移开视线,心里涌起一阵暖意。
厨房传来炒菜的声音和香味,不一会儿,刘小燕端着一盘菜出来——是红烧肉,油亮亮、红润润的,冒着热气。
“我记得你也喜欢红烧肉。”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,“尝尝看,我做了很久。”
她又陆续端出几个菜:西红柿炒鸡蛋、拍黄瓜、还有一盆紫菜蛋花汤。都是家常菜,但摆在一起,色彩搭配得很好看。
“这么多菜,你辛苦了。”我说。
“不辛苦,我喜欢做饭。”她给我盛了碗米饭,“快尝尝红烧肉。”
我夹了一块放进嘴里。肉炖得恰到好处,肥而不腻,瘦而不柴,咸甜适口,还有淡淡的八角香气。
“好吃吗?”她期待地看着我。
“特别好吃。”我由衷地说,“比我妈做的还好吃。”
她开心地笑了,两个酒窝格外明显。
我们边吃边聊,从工作聊到童年,从喜欢的电影聊到未来的梦想。她说她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编辑,将来能策划出有影响力的好书。我说我想写点东西,但总觉得自己功力不够。
“你可以的。”她很认真地说,“我看过你修改的稿子,你的文字感觉很好。”
“真的吗?”
“真的。”她点点头,“而且你很细心,很会为别人着想。”
气氛渐渐轻松起来。饭后,我要帮忙洗碗,她不让:“你是客人,坐着就好。”
但我还是坚持帮忙收拾。厨房很小,我们挤在一起,偶尔手臂相碰。洗完碗,我们回到屋里,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。
窗外天色已暗,胡同里传来邻居家的电视声和隐约的谈话声。桌上的台灯发出温暖的光,将我们的影子投在墙上。
“李俊,”刘小燕突然开口,声音很轻,“我有话想对你说。”
“什么话?”我的心跳又开始加速。
她深吸一口气,抬起头看着我,脸在灯光下泛着红晕:“我喜欢你,从进出版社的第一天就喜欢你。你认真工作的样子,你帮助同事时的热心,你笑起来时眼角的细纹...我都喜欢。”
我愣住了,虽然早有预感,但亲耳听到她这么说,还是让我一时反应不过来。
“我知道我可能不够好,不够漂亮,不够聪明...”她继续说,声音有些颤抖。
“不,你很好。”我打断她,“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。”
她的眼睛亮了起来:“真的吗?”
“真的。”我鼓起勇气,握住她的手,“其实我也喜欢你,只是不敢说。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。”
“为什么配不上?”她不解地问。
“你是北京姑娘,我是外地来的。你家虽然不算富裕,但比我好得多。而且你这么漂亮,办公室里喜欢你的人不少...”
“可我只喜欢你。”她反握住我的手,“李俊,感情不是算账,没有什么配不配得上。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,你的善良,你的上进,你的真诚。”
她的手温暖而柔软,我看着她明亮的眼睛,心里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勇气。
“小燕,”我说,“如果你不嫌弃,我愿意用我的一切对你好。”
她笑了,眼中有泪光闪烁:“那我们从今天开始,正式交往?”
“好。”我用力点头。
那一刻,窗外忽然下起了雨,夏日的骤雨敲打着玻璃窗,噼啪作响。我们并肩坐在床边,看着雨水在窗玻璃上划出一道道痕迹,手还握在一起,谁也没有松开。
“这场雨来得真及时。”刘小燕轻声说,“像在为我们庆祝。”
“是啊。”我看着她被灯光柔和勾勒的侧脸,觉得这一刻无比珍贵。
雨下了约莫半小时才渐渐停歇。雨后空气清新,从窗户飘进来泥土和青草的味道。我该走了,虽然不舍。
“我送你到胡同口。”刘小燕说。
“不用了,你穿着睡衣呢。”
“我加件外套。”她坚持。
我们并肩走在雨后湿润的胡同里,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。偶尔有自行车铃铛声从身边经过,邻居大爷摇着蒲扇坐在门口乘凉,看了我们一眼,会心地笑了笑。
到了胡同口,我停下脚步:“就送到这儿吧,回去小心。”
“嗯。”她点点头,却没有转身。
我们面对面站着,沉默了几秒钟。胡同里很安静,只有远处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。
“李俊,”她轻声说,“下周末,我爸妈想见见你。”
我愣住了:“这么快?”
“如果你觉得不合适,我可以跟他们说再等等...”她急忙说。
“不,不是不合适。”我握住她的手,“我只是有点紧张。但迟早要见的,那就下周末吧。”
她松了一口气,笑了:“别担心,我爸妈人很好的。”
“我会好好表现的。”我郑重地说。
又站了一会儿,我真的该走了。骑上自行车前,我回头看了她一眼,她还站在路灯下,朝我挥手。那一幕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,多年后依然清晰如昨。
接下来的一个星期,我都在为周末的见面做准备。我特意去理了发,买了件新衬衫,还向办公室结婚多年的老王请教第一次见女方父母要注意什么。
“带点像样的礼物,不要太贵重,但要显心意。”老王说,“说话要诚恳,别吹牛,但也别太谦虚。最重要的是,让他们感受到你对小燕是真心的。”
周五晚上,我几乎没睡好。第二天一早,我提着两瓶茅台(那是我攒了三个月工资买的)、一盒稻香村点心和一些水果,来到了刘小燕家。
开门的是刘小燕的父亲,一个戴着眼镜、面容和蔼的中年男人。
“叔叔好,我是李俊。”我尽量让自己显得镇定。
“快请进,小燕念叨你一早晨了。”刘叔叔笑着说。
屋里,刘小燕和她的母亲正在准备饭菜。刘母是个微胖的妇人,围着围裙,看到我,上下打量了一番,然后露出笑容:“小李来了,坐,坐,饭马上就好。”
刘小燕朝我眨了眨眼,示意我放松。
午餐很丰盛,刘母做了八道菜,有鱼有肉,很是隆重。席间,刘父问了我的家庭情况、工作情况和未来打算,我都一一如实回答。
“听说你是县城考到北京来的?”刘母问。
“是的,阿姨。我父母都是中学老师,家里还有一个妹妹在上大学。”
“老师家庭好,书香门第。”刘父点头,“你在出版社工作,也算是专业对口。”
“小李,你对未来有什么规划?”刘母又问。
我放下筷子,认真地说:“叔叔阿姨,我现在是助理编辑,正在努力考编辑资格证。我希望能在出版行业做出点成绩,将来有能力给小燕一个安稳的家。我知道我现在条件一般,但我会努力的。”
刘父刘母交换了一个眼神,刘父说:“年轻人有上进心就好。我们也不是要求女婿大富大贵,只要人品好,对小燕好,两人有共同语言,比什么都强。”
“爸!”刘小燕脸红了。
刘母笑了:“看你,还不好意思了。小李,小燕这孩子从小被我们宠着,有点小脾气,你多包容。”
“阿姨放心,小燕很好,真的。”我诚恳地说。
饭后,刘小燕帮我洗碗,小声说:“表现得不错嘛,我爸妈看样子挺满意的。”
“真的吗?我刚才紧张死了。”
“真的,我妈后来跟我说,你这孩子实诚,眼神干净,是个靠谱的。”
我心里一块大石头落了地。
就这样,我们正式开始了交往。1993年的秋天,我们像那个年代大多数情侣一样,约会方式简单而纯朴:一起去图书馆看书,去公园散步,偶尔看场电影,或者就在出版社加班后,一起去吃碗炸酱面。
十月的一个周末,刘小燕神秘兮兮地跟我说:“带你去个地方。”
她带我来到北海公园,租了一条小船。秋日的阳光温暖而不刺眼,湖面上波光粼粼。我划着船,她坐在船头,轻轻地哼着歌。
“李俊,你看那边。”她指着远处的白塔,“我小时候,爸爸常带我来这里划船。”
“我小时候很少有机会划船。”我说,“县城里只有一条小河,水浅得只能趟过去。”
“那以后我常带你来。”她笑着说。
船划到湖心,我停下桨,让船随波轻轻荡漾。四周很安静,只有远处其他游船传来的零星笑声和水声。
“小燕,有件事我想跟你说。”我看着她。
“什么事?”
“我...我想写本书,关于我们这一代人的故事。有梦想,有困惑,有爱情,有选择。”我有些不好意思,“可能会写很久,也不一定能出版...”
“我支持你。”她毫不犹豫地说,“李俊,你有这个才华,我相信你。而且,我可以当你的第一个读者,帮你校对。”
我心里涌起一阵暖流:“谢谢你。”
“谢什么,我们之间不用说谢谢。”她伸出手,握住我的手,“李俊,你知道吗?我最喜欢你的,就是你眼里的光。那是种不甘平庸、想要创造些什么的光。这种光,很多人随着年龄增长就慢慢消失了,但我觉得你会一直保留着。”
我紧紧握住她的手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那个下午,阳光、湖水、她手心的温度和她眼中的信任,成了我记忆中最美好的画面之一。
冬天来了,北京下起了第一场雪。下班时,雪花纷纷扬扬,很快在地上铺了薄薄一层。
“我们走回去吧。”刘小燕提议,“我想在雪里走走。”
“好。”
我们并肩走在覆雪的路上,路灯把雪花照得晶莹剔透。她的脸红扑扑的,呼出的气变成白雾。
“冷吗?”我问。
“有点。”她老实说。
我脱下自己的围巾,仔细地给她围上。她抬起头看着我,眼睛在雪光中格外明亮。
“李俊,”她轻声说,“等春天来了,我们结婚吧。”
我愣住了,虽然我们谈过未来,但这是她第一次明确提出结婚。
“你想好了吗?”我问,“跟着我,可能不会有大富大贵的生活。”
“我想好了。”她坚定地说,“富贵与否不重要,重要的是和谁一起过日子。和你在一起,吃糠咽菜我也愿意。”
我感动得说不出话,只能紧紧抱住她。雪花落在我们身上,很快化了,但心里的温暖却久久不散。
“等开春,我就去跟你爸妈正式提亲。”我在她耳边说。
“嗯。”她依偎在我怀里,轻轻点头。
1994年春天,万物复苏的时候,我和刘小燕结婚了。婚礼很简单,在出版社的会议室办了几桌,请了同事和亲朋好友。我们没有婚纱照,只去照相馆拍了一张合影——我穿着西装,她穿着红色旗袍,两人肩并肩,笑得很灿烂。
婚后的生活平淡而幸福。我们租了一间小平房,虽然不大,但被她布置得温馨舒适。我继续在出版社工作,她则成了我的专属校对——不仅校对我的稿子,也校对我的人生。
我的书断断续续写了两年,终于在1995年秋天完成。刘小燕是第一个读者,她用红笔仔细地校对着,就像当年在出版社工作时一样认真。
“这里,男主角向女主角表白的那段,写得特别好。”她指着其中一页,“‘在那个红烧肉香飘满屋的夜晚,我终于明白,爱情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,而是愿意为一个人洗手作羹汤的平凡勇气。’这是我们的故事,对吗?”
“是我们的故事。”我握住她的手,“没有你,我写不出这本书。”
书出版的过程并不顺利,被好几家出版社退稿。每次收到退稿信,我都有些沮丧,但刘小燕总是鼓励我:“没关系,我们再找下一家。是金子总会发光的。”
1996年,我的书终于被一家小出版社接受。出版那天,我们买了一瓶红酒庆祝。她做了红烧肉,还是那个味道,还是那么好吃。
“敬我的第一读者,我的爱人。”我举起酒杯。
“敬我的作家先生。”她笑着碰杯。
书出版后反响平平,毕竟是小出版社,宣传有限。但我已经很满足了——我完成了自己的梦想,而且有她一直在身边支持。
时间如流水般逝去,我们搬了几次家,条件慢慢改善。我升了编辑,她成了编辑部副主任。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,虽然不大,但终于有了家的感觉。
2000年,千禧年的元旦,我们在家里看跨年晚会。窗外有人放烟花,五彩斑斓的光芒在夜空中绽放。
“十年后我们会是什么样?”刘小燕靠在我肩上问。
“应该还是这样,我写书,你校对,一起慢慢变老。”
“真好。”她满足地叹了口气。
“小燕,”我说,“谢谢你当年那盘红烧肉。”
“也谢谢你当年愿意来我家吃那盘红烧肉。”她抬起头,眼中映着烟花的色彩,“李俊,如果有来生,我还想遇见你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
我们相视而笑,在烟花声中迎接新千年的到来。
如今,三十年过去了。我们的头发都已花白,孩子也已经长大成人。我退休后依然在写作,她依然是我的第一读者。每当夕阳西下,我们会在小区里散步,就像当年在雪中漫步一样。
有时候,她会突然说:“李俊,我想吃红烧肉了。”
我就会系上围裙,像她当年那样,仔细地做一盘红烧肉。虽然我的版本永远比不上她当年的味道,但她总是说:“好吃,和我做的一样好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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